首页 > 都市小说 > 在海市当交换员工的日子 > 第二十七章 好饭不怕晚

第二十七章 好饭不怕晚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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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小彤本想找个机会好好感谢沈峥韬的,毕竟他上次帮了自己,但他这次真的打击到她了,哼!

正好明天是周末,她打算好好犒劳自己一顿,吃不起外面的,自己在家做。她打开美食教程,按照上面的步骤,切菜,放油,下锅翻炒。

折腾了一个多小时,才炒了三个菜,番茄滑肉,椒盐大虾,话梅排骨。

好饭不怕晚,黎小彤拿了个大碗,坐下来准备大吃特吃。

“对了,难得超常发挥,得拍个照发朋友圈。”

没多久,是基操,家常小炒而已。

沈峥韬看着她得意忘形的话语,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,只好点了个赞,希望她明白。

晚上,他去了老宅吃饭,每个周末他们都会聚一次,这次杜文月倒没有一个劲的推销丁慕雅,反而说起了公司的事情。

他爸沈绍也满脸笑容,一个劲的给他夹菜,他疑惑:“你们怎么了?”

这么热情,他有点害怕。

“我们有什么,就是觉得你这几年管理公司挺好的,我和你爸也放心,要不是怕你忙不过来,我都想把其他公司和店铺都交给你打理。”

杜文月一副欣慰的模样,她这段时间听旁人夸他儿子思维超前,决策得当,为公司赚了很多流量和利润,这比夸自己还开心。

当初是怕他不能独当一面,才想和丁家合作,现在,公司陆续收购了几家老牌国货,还跟几家大公司有了合作,她觉得联姻也不是那么迫切了。

过多的干涉他的私生活,只会让他与家里离心。

既然,他们都不逼婚了,那他今晚就留在这里吧,省的来回跑。

冲完澡后,他拿起手机查看信息,回复后,又打开黎小彤的对话框。

想了想,还是转点钱过去,并附了句:气包子。

这小孩,脾气还真倔!

现在证都考完了,不用背英语,黎小彤闲了下来。最近她瘦的厉害,只有九十斤,她想吃胖一点,不然穿衣服撑不起来,不好看。

吃完后,也不急着刷碗,往沙发一躺,歇了会后,觉得太饱了,这样不行。于是,换了双凉鞋出门散步。

她现在住的是缤谷广场公寓,前面就是商场,一楼有咖啡店,面包店什么的,而且从傍晚开始,这边就有许多宝妈推着车子过来遛娃。

天气比较热,大家都喜欢在商场里面溜达,蹭下免费的空调。

黎小彤也进去晃荡了一圈,买了杯奶茶解腻,花了二十币抓娃娃,还被热心肠的导购姐姐拉进店里试衣服。

出店门时,大包小包的,一共花了1265。

回到家一看,噢吼,空调忘关了。

就为了省点空调费,出门散个步,结果花了更多的钱。

好难过,再也不会快乐了!

她坐在沙发上欲哭无泪,一边难过一边翻出她的战利品。

一件米色无袖的旗袍式针织连衣裙,配同款披帛,黎小彤想不到什么场合可以穿,当时在店里试穿很好看,头脑一热就买了。

还有一套小香风套装,白色薄外套,配同色长裙,里面搭个小背心,平时或者上班都可以穿。

为了搭配衣服,又买了个黑色包包。

都是自己喜欢的,买了就买了吧,坚决不后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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