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小说 > 神探:睁开双眼,我被铐在审讯室 > 第八十五章 车祸

第八十五章 车祸(1/2)

目录

当天,几人陪着周业斌一直聊到了很晚,最终在周业斌的驱赶下,准备离开。

对方表示,安城肯定待不惯,等过两天好点了,就转到阳城的医院去。

到时候,大家想见面也方便许多。

这话说的,就好像快要退休了一样。

临走前,周业斌单独叫住了陈益,应该是有事情要嘱咐。

卓云他们也很识趣,关上房门来到外面走廊静静等待。

“听说,你要提副队长。”

病床前,周业斌看着眼前的陈益,开口道。

提及此事,陈益有所迟疑:“这……我也不知道啊。”

之前张晋刚确实问过他这件事,而且白国祥的案子结束后,张晋刚还把卓云他们一一叫到了办公室,不知道聊了些什么。

出来之后,所有人看他的眼神就都变了。

想来,应该是因为这件事。

如此打破规则的火箭式提拔,放眼全国应该也找不到第二例。

但没看到结果,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另一边,并未离开的安城警员,此刻有些吃惊。

能想象的到陈益肯定前途无量,却没想到会提的这么快。

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只要你够强,规则都是浮云?

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,特殊情况果然要特殊对待吗?

还是说,陈益本身就有着一定背景,再加上能力超群,火速升职的两个条件全都具备,根本拦不住晋升之路?

周业斌:“陈益啊,张局给我打过电话,和我交流了一下这件事。”

“我个人,没有任何意见。”

说到这里,他叹了口气,继续道:“曾经的两名战友,一个牺牲一个病退,其实我对副队长这个位置,已经有心理阴影了。”

“就跟魔咒一般,不想让任何人坐上去,一切责任和压力,我自己担着就好。”

“现在你出现了,让我看到了任何刑警身上都不曾具备的品质,我那两个战友,和你根本比不了。”

“甚至于就算是我,也免不了对你升起佩服。”

“既然张局如此栽培,省厅如此栽培,那我就提前恭喜你,荣升阳城市局刑侦支队,副队长。”

“不过在时间上,可能还要等一等,程序比较麻烦。”

“因为职位和警衔级别要挂钩,你资历太浅,想要达到三级警督,再快也不可能半年。”

“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
陈益点头:“明白。”

直升副队已经非常扯了,从有苗头到落实,时间跨度肯定短不了,这是正常的

周业斌嗯了一声,道:“我不在的这段时间,队里的事情暂时就先交给你了。”

“业务上有不懂的地方,就去问卓云,技术上不懂的地方,就去问陆永强,还有方书瑜……呃,算了,你应该都清楚。”

“回去吧,咱们到时候阳城见。”

陈益站起身:“周队,那你好好休养。”

周业斌:“好。”

离开病房几人汇合后,没有选择住在安城,而是连夜赶回了阳城。

……

一周后的某天晚上,吃完饭的陈益方书瑜,缓步行走在市区外的街道上。

阳城夜景还是不错的,夜生活非常热闹,可惜并不在附近。

他们今天吃饭的地方相对较偏,但口味很不错,不少人哪怕驱车几十公里,也都愿意前来。

周围行人依旧不少,两人就这么静静走着,享受饭后的悠闲时光。

迟疑间,方书瑜终于忍不住了,开口问道:“陈益,你……你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人啊?”

此话让陈益诧异:“啥?见什么人?”

方书瑜:“就是……某些人,比较特殊的人。”

陈益:“呃。”

他没听懂对方的意思,哪怕再聪明,此刻也分析不出来。

看到陈益的反应,方书瑜略微松了一口气,笑道:“没事没事,我以为你见过……算了,当我没说。”

陈益狐疑的看着方书瑜,不清楚对方今天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。

见状,方书瑜赶紧转移话题,这么多天她大概也想明白了,整个市局能把这件事告诉父亲的,除了张晋刚外不会有第二个人。

搞的她最近每次回家,方松平都会拉着她问个不停,而且对话内容都非常令她尴尬。

比如:

【人怎么样?有没有不良嗜好啊?】

【什么?抽烟?算了,无妨,刑警里边就没有几个不会抽烟的。】

【私生活怎么样?听说他以前交过不少女朋友啊?是不是还有没分干净的啊?】

方书瑜现在一个头两个大,都不敢回家了。

不过其中一个问题,好像很值得追究一下的样子。

“陈益,有个人让我问问你,和前女友现在还联系吗?”

想到这里,她突然开口。

“嗯?”陈益顿时警惕,愤愤道:“谁啊?云哥吗?强哥?那就是江姐!我看她就是一副八卦脸!”

方书瑜噗嗤一笑:“你管谁呢,回答问题就好。”

陈益正色:“当然……其实,我没有前女友,真的。”

方书瑜眨了眨眼:“你确定?”

陈益:“当然确定。”

就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,一道女孩的声音突然从附近响起。

“陈益?”

“真是你啊,好久不见,你怎么跑这来了?”

陈益心里一咯噔,下意识转头,发现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孩,正从侧面靠近而来。

这个女孩她感觉既陌生,又熟悉。

我靠谁啊这是!

“你又交新女朋友了?”

女孩越走越近,此刻正好和方书瑜对视,这让她蓦地一愣,当即停住脚步。

好漂亮啊!

她词汇匮乏,内心只能有四个字形容,顿时自行惭秽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