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 朱皇帝给不了你的,我给(1/2)
滕县县衙。
知县李义放下文书,端起茶碗,微微抬头瞥了一眼台下的典史黄琳,沉声说:“你在元廷时,曾做过吏员吧?”
黄琳面色如常,镇定地回:“回县尊,小子在元廷时只做了三年吏员。”
李义吹了一口茶汤:“你应该知道,新朝与旧朝大不同。元时,以吏治国。而我大明朝,则以儒治国!”
黄琳微微点头。
没错,元朝虽然也出过几本法律,嚷嚷着以儒治国,但实际执行上,全是“以吏治国”,大量行政、司法、公文、刑法等等,不是由当官的来办,而是由胥吏操办。
元朝统治者的治国思路和放羊是一个思路:
羊在圈里跑不掉,该薅羊毛就薅羊毛,死几只不要紧,只要羊群别起哄把羊圈给冲垮了就行。
什么官,什么吏,管他呢,我的羊毛够数,羊圈还在,那就随你们折腾。
元代法令极是繁冗,公文条例极为琐细,掌印正官想要看明白,估计得翻看个一两年。
李义搁下茶碗,目光锐利地看着黄琳:“元朝的吏,善于上下其手。你如今为典史,是大明朝的官,会不会积习难改,依旧故我?”
李义呵道。
黄琳眉头微皱,眼珠一转:“那此事就非卑职所能知,这种文墨上的事,我是不碰的。”
黄琳反问:“天下府州县,有几个官员不贪的?你且看看朱皇帝定下的俸禄,你一个正七品,一年正八十石,一个月不到七石,折合银钱不过三贯,老子挥挥手就能有百贯,岂不乐哉?放了我们,我一年给一百贯如何?”
李义站了起来,一脸威严。
李义看着大放厥词的黄琳,脸色阴沉。
县丞金大车走了过来,押着年过五旬的书吏曹俗,至近前,直接一推曹俗,曹俗便惶恐地跪了下来,连忙叩头求饶:“县尊饶命,此事都是黄典史指使,让我模仿笔迹添上的顾阫二字。”
黄琳起身,大喊道:“老子混了一辈子,不是给元廷当狗,就是给大明当狗!谁当皇帝有什么区别,我们拿钱不就好了?只要有钱,日子想怎么过怎么过!”
黄琳垂头丧气,连忙跪上前求饶:“县尊,这些财物都给县尊,只求县尊饶我一命,我什么都说!”
李义拿起一块银锭,在手中掂量了下,看向面无血色的黄琳:“看样子,你应该是一个求财之人。可那顾阫应没什么财物,为何将他的名字加在名册上,制造死在外地的假象?”
只是,有功劳不等同于无过。
金大车上前一步,啪地一巴掌就打了过去。
李义踢开黄琳,转身回到桌案后,严厉地说:“本官今日没开堂审案,此处问话,是念在同僚一场,给你们些薄面。若知情不报,隐匿案情,待到审讯,也是可以上刑的,从实招来!”
“你疯魔了吗?”
主簿孙昂走了过来,身后四个皂吏,抬着两口箱子,然后哗啦打开,铜钱、白银、字画、古董、地契、田契……
虽然不入流,但典史的作用与地位不容忽视,在县丞、主簿缺员时,具体办事的就是典史。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、皇帝签批任命,属于朝廷命官的范畴。
可元朝的掌印正官啥人,蒙古人,四等民之中
把羊毛给我,其他事你们这些吏员自己看着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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