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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这个兄弟我曾见过的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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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自古以来,对于城市里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团体及其成员,有着非常精确的描述和区分。

家里有点闲钱,手里拿着刀剑四处晃荡不干正事的,叫做游侠。

本地土著,爱欺负人的,叫做地痞,挨欺负的,叫做破落户。

会两手功夫,喜欢往身上刺青抹油,好勇斗狠,能登台卖艺的叫做青皮。

没有户籍,没有教养,毫无廉耻的,叫做流氓。

吃光,用光,典当光,工资日结

不好好读书工作,追求标新立异,招猫逗狗的,叫做古惑仔。

干啥啥不行,吃啥啥没够,能过一天算一天的,叫做混混。

这些牛鬼蛇神加在一起,学名叫做社会闲散人员,当然可以自己吹牛逼说是江湖人。

江湖人也分三六九等,小混混是里面最底层的角色。

小混混的混,是混吃等死的混。别说什么烧杀抢掠了,打架都得讲规矩,提前约定好双方不能带兵刃,不能下死手。打完架甚至还得给街坊老少爷们赔礼道歉,清扫街道,不敢跟别人添麻烦。

虽然说平时上不得台面,让人看不起,可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
好处就是天塌下来有高个儿顶着,砸不到他们身上。

明国初年,天门市

年底

王云霄他们老老实实地上学去了,屁事没有。

按照油条的说法,过去这条街上都是风月场所,到晚上那叫一个灯红酒绿,燕舞莺歌。原来这橱窗里哪有什么木头模特,都是珠圆玉润的漂亮小姐姐,一个个能歌善舞,多才多艺……

“你来过?”

“我都是听别人说的!”

就算还有漏网的小姐姐,那也不可能白天出来营业,现在街道两边都是整改过后重新开张的正经店铺。

街上还有各种江湖艺人,卖水果香烟小冰棍的,说书唱戏打把势的,非常热闹。

王云霄游游逛逛,一直玩到晌午,找了个背阴的地方,和油条一起蹲在墙根下,掏出窝头开始啃。

刚啃了没两口,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接近。

王云霄给油条使了个眼色,把铁片小刀捏在手里。

可对方似乎并无歹意,离老远就喊了一声:“元宵!”

王云霄回头,就看见身后站着一个瘦猴一样的男人。

要说这人瘦到什么程度,那粗看上去就像是脑瓜子飞起来的那种。这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,眉目之间透着几分猥琐。

王云霄看向油条,油条摇了摇头。

油条都不认识,那就说明不是什么熟人。

“我呀!驴二啊!”

看王云霄一脸茫然,那人也不生气,嘻嘻哈哈凑过来,看了一眼王云霄手里的窝头,顿时眉头一皱,撇嘴道:“怎么还吃这个呢,走,二哥带你下馆子去!”

不是你谁啊?

王云霄没动地方,双手抱了抱拳,试探着问道:“我看大哥您有点眼生,不太敢认……”

驴二没好气道:“这才几年不见,就不认识我了?我呀!当初孟老瞎子娶姨太太置办酒席,咱俩坐一桌,晚上还一起打牌来着,伱都忘了?”

王云霄心说那我能记住才有鬼了!

油条在他耳边小声说道:“孟老瞎子是当初咱们那片儿的大混混,我记得好像是有这事儿。”

他只是说有这事儿,但却不认识这个人,这种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也能套近乎,脸皮厚度得跟锅底有得一拼。

王云霄可不觉得自己现在这身份地位,能值得这种人请自己吃饭。

不过俗话说得好,光脚不怕穿鞋的,不吃白不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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