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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偷鸡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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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国公爷,国公爷!”刘德旺带着家丁急匆匆的跑了回来。

“如何了?”孙崇文语气都变了。

还好,刘德旺上气不接下气的道:“没、没事,小公爷只是在胡文静府外叫阵了一忽儿,也就散去了。”

孙崇文松了一口气,一屁股坐了下来。

刘德旺赶紧给他斟了一杯茶,这才将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。

孙崇文只听得是匪夷所思,这个混蛋四处树敌,他们和胡文静的梁子算是结下了。

包拯,家境殷实,入京后租民居而住,孙星云打听了半天才找到他家。

本来赵祯的意思是让包拯去上任天长知县,既然孙星云推举,那就改为让他出使大辽。

一个小小的大理寺评事,身边仅有一个随从。

孙星云扣开包拯家门,随从打开门看到孙星云一身官服:“您是?”

“国信所管勾。”

随从很是客气,点点头:“请稍等。”

不多时,随从又过来开门:“我家主人有请。”

孙星云到屋里的时候,包拯正在看书,他看的是司马迁的史记。

“包拯?”孙星云问了一句。

“下官正是。”包拯起身行了一礼。

论品阶,孙星云八品包拯九品,都是低阶品级。

可大宋朝不单以品阶论官职,孙星云可是家世显赫,所以包拯自称下官。

“你、你脸怎么不黑?额头也没有月牙。”孙星云看外星人一样围着包拯转了一圈:“铁面无私包青天,怎么会是这幅打扮?”

都怪世人渲染太过深入人心,包拯在后世都被渲染成面色黝黑,额头一个月牙、铁面无私的形象。

眼前这个包拯与常人无异,肤色并非甚黑,一张国字脸倒也有几分英气,可与演义中的形象完全大相径庭。

包拯看着这个神经病一样的败家子,也是莫名其妙。好在他生性豁达,也并不以为意:“小公爷光临寒舍,不知有何见教?”

孙星云这才回过神来:“哦,包评事。我是特意来感谢你的,感谢包评事在朝堂之上仗义执言。”说着石小凡深深一揖。

包拯心中一动,这个传说中的京城败家子看起来并非那么不堪。虽然奇怪了点,可彬彬有礼,并非传言中的那样。

包拯回了一礼:“小公爷不必客气,我只是实话实说,并非是为小公爷开脱。小公爷能为大宋岁币减半,使得百姓免受苛政之苦,这才是功耀千秋,下官区区小事,何足挂齿。”

孙星云微微一笑,抱拳道:“哈哈,居功而自谦,我喜欢。如若不弃,在下愿称一声包兄如何?”

包拯大喜:“小公爷言重了,快快请坐,小秋,上茶。”

孙星云很高兴,他很喜欢包拯的性格。不装,不做作,有什么说什么。

包拯同样对这个传闻中不堪的败家子也是刮目相看,这厮举止得体彬彬有礼,并非世人眼中的那个混世魔头,看来有时候传闻未必是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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