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律师也分人品(2/2)
“怎么说呢,有句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,如果不是同一类人,肯定成不了朋友。要不我让他们明天来厂里,你跟他们见个面?”
通话结束后,焦铁辉马上跟其中一位朋友联系,说明情况后,对方答应明天上午来厂里面谈。
第二天焦铁辉如约跟两位律师见面了,寒暄一阵后,他把两人领进厂长办公室,“方厂长,这就是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韩律师和谢律师,两位律师,这是我们的方厂长。”
方翰民起身迎接,并招呼客人在茶几对面的沙发上就座,焦铁辉给每位客人沏了一杯茶,拉把椅子也在旁边坐了下来。
“可能铁辉已经把我们遇到的情况跟你们说了,今天邀请两位律师到厂里来,就是想跟你们咨询一下,面对这种情况,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?另外,我知道跟律师谈话是按时间收费的,请两位律师放心,按你们的收费标准,该多少钱,一分不少。”方翰民开门见山地说。
年纪稍大的韩律师笑了笑,“看来方厂长也了解我们这一行,不过我们俩跟铁辉是好朋友,他说市场上出现打着红星制药厂招牌的假冒伪劣产品,需要向我们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,我们今天过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,哪里会按时收费呀!”
“实不相瞒,以前我对律师行业一无所知,昨天有人向我推荐了一名律师,我是从他那里知道了这些行规。两位律师,虽然你们跟铁辉是朋友,但不能违背行规,咱们公事公办,该怎么收费就怎么收,千万别客气。”
“方厂长,今天只是了解一下情况,相互交流,随便聊聊,看看你们想要达到什么目的,收费的事,以后再说。”
对方的态度出乎方翰民预料,“好,那就先谢谢了。两位律师,咱们言归正传,方圆公司打着红星制药厂的招牌,生产同款药品,不仅损害我们的利益,破坏红星制药厂同款药品的声誉,而且给患者带来风险,面对这种情况,我们知道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,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,但红星制药厂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,全厂上下谁也没有经验,我想请教两位律师,在具体操作上,我们应该怎么做?”
两位律师赞同方翰民的想法,但他们认为,要想维护红星制药厂的权益,并让造假者付出代价,既要向监管部门举报,又要通过法律诉讼,将造假单位告上法庭。
两位律师认为,即使向造假单位所在地监管机构举报,由于地方保护的原因,对方未必会受到伤筋动骨的处罚。如果向红星制药厂所在的双菱市监管部门举报,异地执法效果更差。尽管如此,举报仍是必须的,就算对方不会因此受到多重的处罚,起码让监管部门知道有这么一个行业败类。
法律诉讼是维权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手段,但需要足够有力的证据,方翰民详细介绍了前段时间的调查结果,以及样品检测的数据和谱图对比情况,两位律师分析后,认为这些证据虽然稍显单调,但凭借现在掌握的证据,也可以向对方发起诉讼。
根据两位律师的经验,他们认为这种维权官司,无论在当地还是在对方所在地审理,基本都能胜诉,关键是胜诉后的执行过程。如果在红星制药厂所在地起诉,本地法院执行庭民警去外地执法,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,但办案人员会尽心尽力。要是在方圆公司所在地审理,即使赢了官司,如果被告跟当地法院执法人员串通一气,执行效果将会更差。
听了两位律师的分析,方翰民有了基本判断,“也就是说,为了达到惩罚造假,挽回损失的目的,举报和起诉最好同时进行,但举报机构和诉讼法院应该有所选择?”
“对,这就是我们的建议。”
方翰民马上做出决定:“好吧,那就遵从你们的建议,包括举报和诉讼,我代表红星制药厂全权委托给两位律师。不过,因为厂里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,我恐怕没有太多时间关注这件事,但我让铁辉跟你们联络,负责协调厂里有关部门配合你们工作,类似办案经费和代理费等问题,你们直接跟他交涉就行。当然,确实需要我出面的事,我会抽时间配合。一句话,希望两位律师尽快开展工作,代理费好说。”
面对突如其来的任务,焦铁辉没有一点思想准备,他急忙说道:“方厂长,让我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律师工作,恐怕不合适吧?”
“有什么不合适的?”
“一方面我要督查全厂的劳动纪律,另外,协调各部门配合律师工作,最好由一位德高望重的领导出面,像我这种身份,我怕协调不好,影响律师们的工作进度,第三,像代理费这种事,你让律师跟我交涉,事关经济问题,我哪敢做决定呀!”
方翰民笑了笑,“铁辉,你这个人什么都好,就是太低调,你提到这三方面问题,在我看来都不是问题。劳动纪律督查工作,可以让办公室的大刘多为你分担一部分;协调配合方面,那些所谓德高望重的领导,他们就知道和稀泥,我才不用他们呢,真有哪个部门不配合,你把他们往我这儿推;至于代理费,那是律师们根据行业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,用不着讨价还价,你答应下来就可以了,没有什么可顾虑的。”
一番话消除了焦铁辉的疑虑,他欣然接受这项新任务,带着两位律师离开厂长办公室。
三人来到厂部的小型会议室,焦铁辉雷厉风行,他以联络人的身份,建议马上跟两位律师草签代理协议,以便让他们尽快开展工作。
“铁辉,你也太着急了吧。”
“如果不着急,找你们干什么?咱们是朋友,你们俩不仅要把这件事当成我的事去办,而且还要抓紧时间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