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 我杀了谁,而谁又杀了我(1/2)
“拿我血开过光的护身符…要不还是你收着吧,我又没有持枪证,收子弹违法。”
A国对枪支管控说严不严,说不严也严,没有考取持枪证的人,就算是一颗子弹也不能私藏。
考取持枪证的就没事,把子弹当花生米磕都没人多管。
苏月影再三斟酌。
也认同陈默的说法,只是他不要的话还是有些可惜。
这颗子弹应该算得上另一种意义的勇气勋章,甚至比书院颁发的那枚更有纪念价值。
它承载着一个生命的重量。
如果当时有第三枪第四枪,陈默那身能称得上粗陋的装备根本撑不住。
“你真不要?”
苏月影最后一次确认。
“啊,你要就送你了。”
“好,我记下了。”
苏月影收回子弹。
这同样也是一枚能够激励自己的勇气勋章。
如果那天展开营救的是自己,能否达到同陈默一样效果?
答案是不能。
苏月影不会轻言,更不会虚言,正视差距,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。
这是经验上的差距。
她无论是在脑海中复盘多少次,都无法做到完美复刻。
抛开经验不谈,只谈心性的话也还远远不如
因为她还从来没有用枪杀过人。
只是复盘中有个漏点,陈默为什么要对一个弱鸡的罗泽连开数枪?
近距离情况下,没有选择一枪爆头结果对方,而是正面击穿对方护甲,将子弹一次次顶进对方体内,让对方感受肌肉被撕裂,肠子内脏被搅碎震荡的恐惧感。
为什么?
在那种情况下,不会化主动为被动?
如果是换做自己,一定是第一时间排除威胁最大的三人,罗泽之流,一颗子弹足矣喂饱。
“怎么了?”
“啊,没什么,希望你早日康复,然后和我打一架。”
她笑着断了心事。
陈默的回答是下次一定。
见苏月影没有立即离开,似乎还有事的样子,陈默只好又问。
“还有事?”
“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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