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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物证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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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回合的询问似是围绕案件遇难者的死因展开。

按照流程,戴莎首先向证人席上的菲利询问。

“概括一下你的身份,工作内容,抵达案件现场的时间及主要发现。”戴莎指示菲利先做个背景介绍。

“本人为国家检察院技术司鉴定一处法医。”菲利回答:“6月15日,我与莱特调查官、芙琳司务官兼记录员组成调查小队,在小云城开展专项调查工作。按照上级要求,我们于6月17日上午赶到月铃镇。当晚8点钟以后,我们要求被告联系月铃矿区值班工人,但矿区很长时间内无人回应电话。我们经评估认为该地可能发生事故,于是联动当地治安官队伍于晚上9点半左右到达矿区,发现了4具遇难工人尸体,以及4只不明生物尸体。”

“你们随身带有专业取证工具吗?”

“是的,因为我们本来就在小云城开展调查工作,基本工具较为齐全。”

“取证后是否形成正式鉴定报告?”

“已形成报告并经本人签名,且已通过复核程序。”

“法官大人,报告已在卷宗中,请您翻阅。”戴莎向霍顿法官提示后,接着看向菲利。

“遇难者的死亡时间及依据?”戴莎问。

“死亡时间应为当晚7点钟至8点钟之间。”菲利挺立腰板,认真地分析:“虽然遇难者尸体的异常黑斑和低温造成一定干扰,但仍可从其他方面进行验证。”

“一是四具遇难者尸体的关节和肌肉相对松弛。”菲利解释:“通常来讲,人死亡2小时后,尸体开始出现肌肉收缩和关节僵硬状态。我们当晚9点半到达月铃矿区后,发现遇难者均未形成明显尸僵,故其可能死亡时间在当晚7点半左右。”

“二是遇难者尸体上除了大面积的诡异黑斑外,还分布着一些暗紫红色斑点,应为早期状态的尸斑。”菲利接着讲:“尸体状态未有腐烂现象,腹部位置未出现尸绿,都说明遇害时间距被发现时间相对较短。”

“最后是被告的通讯记录。”菲利总结说:“据其供认,被告6月17日下午5点钟左右到达月铃镇后,曾于当晚7点钟与矿区值班工人正常通话。因此,工人们的死亡时间不早于当晚7点钟。”

“请说明遇难者的死亡原因及依据。”戴莎接着提问。

“可能是因致命生物的袭击而死。”菲利回答:“每位遇难者的身上或肢体部位都有两排伤口,疑似遭到成排小型尖锐钝器伤害,但伤口创缘部分光滑部分粗糙,应是钝器伤伴随撕裂伤所致,而且死者衣服有被撕坏的情况,故死者生前较大概率被凶猛动物撕咬过。”

“遇难者是直接死于致命生物的撕咬吗?”

“应该不是。死者的显性伤口相对较浅,未伤及主动脉或其他重要器官。”

“死者的不明黑斑是怎么回事,是否死于中毒,枪击,电击或其他危险化学品?”

“黑斑的形成机理仍在调查中。经提取死者血样并经后期实验室验证,发现其碳氧血红蛋白浓度正常,非中毒窒息而死。而且,死者牙齿、牙龈、手指甲组织取样验证后未见重金属毒物积聚。死者遗体除伤口外保持相对完整,未见灼伤痕迹,非因枪击或电击致死。由于死者伤口较浅,现场也未见血泊,故非因流血过快而死。最后,死者遗体未见被搬动痕迹。”

“现场发现的动物尸体是否与袭击遇难者的致命生物相关?”

“该4只动物应该就是袭击遇难者的元凶。”

“如何证明?”

“首先,从血痕中寻找线索。”菲利叙说取证步骤:“我们关闭了仓库灯光,在幽暗空间中,用荧光素查找血痕。我们发现滴落状血痕延伸至动物尸体处。”

“然后,我们从某只动物牙齿表面取到部分血液样本。”菲利继续说明:“虽然暴露在外的血液已经干燥,但通过实验室,仍可从血样中的红细胞膜中提取到抗原部分。在抗体实验中,我们依次对碰各种外来血清抗体,发现该血样与抗b抗体发生聚集反应,说明其为b型血,且与某两个死者血型一致。按此流程继续验证,其余两位死者都是a型血。”

“四只动物尸体牙齿中留存的血样,都能与遇难者血型对碰得上?”

“可以对上。没发现非遇难者血型的其他血样。”

“能一对一精准匹配吗?”

“很遗憾,目前还没有这种技术。也许未来对核酸蛋白的进一步研究,可以提供更完善的死者信息匹配方案,但目前还没有实用化技术。”

“是否还有其他佐证?”

“我们还发现该4只动物尸体的牙齿和爪子带有某些纤维。经微观分析验证,单根纤维均为圆形横截面,具有均匀的染色外观,与遇难者衣服上的纺织合成纤维一致。因此,该类动物应该就是袭击遇难者的致命生物。”

“很好。”戴莎点了下头,结束自己的直接询问并返回控方席。

……

“控方证人,我有些地方不太理解,希望你以专家身份解读一下。”安杰走到菲利面前进行询问:“第一方面,是关于遇难者的死亡时间。刚才你提到了死者有异常低温,对吗?”

“是的。”菲利回答。

“当晚9点半左右,你们到达现场后,从遇难者尸体上测得温度是多少?”

“约在20摄氏度左右。”

“当时遇难者的着装是否完好?”

“有小部分被撕坏,但基本完好。”

“当时的外界温度及仓库环境如何?”

“夏天晚上,在山谷矿区的仓库中相对偏凉,但温度属于正常范围内。”

“一个穿着正常的人死亡后,在不寒冷的正常环境下,尸体从37摄氏度的正常体温冷却到20摄氏度,需要多久?”

“正常环境下,尸温每小时降低1摄氏度,需要十几个小时或将近一整天时间。”

“该怎么理解如此矛盾的地方?这能证明死者是在晚上7点钟至8点钟期间遇难吗?”

“异常低温的形成机理仍在调查中,这属于干扰项。如前所述,我们通过其他显性特征证明了大致死亡时间。”

“插一个小问题。遇难者是否可能被冻死?”

“现场尸体均未呈现蜷曲状,外露皮肤未有冻伤情况,尸斑颜色正常,结合人体组织取样的实验室鉴定结果,排除冻死因素。”

“好的,回归原问题。为何你们毫无道理地踢开这个所谓的‘干扰项’,并选用其他特征来确定死亡时间呢?”

“因为这个特征过于异常。据被告供认,其6月17日当天下午5点前去往月铃镇时,所有值班工人均还健在。而且,被告当晚7点时也能联系上对方。因该特征与现实情况过于矛盾,我们认为其为干扰项并排除。”

“我提醒一下,专家证人。”安杰严肃地交涉:“控方通过有瑕疵程序获取的问讯记录,不是有法律意义的供认。”

“但是被告当晚7点钟能联系上矿区值班工人是事实。”菲利回答。

“第一,有瑕疵的问询记录能否作为事实,有待法官阁下定论。第二,根据我的当事人所述,他当晚7点钟的时候已经处于醉酒状态,实际上不能清晰分辨通话人的声音。”

“第一,被告当天下午5点钟见到依然健在的值班工人,第二,被告当晚7点钟能与矿区的人通话,这是不可否定的。”

“第一,被告当晚7点钟与矿区通话的人是否就是值班工人存疑,第二,按照异常低温特征,也不能否定遇难者死亡时间可能在当天下午5点钟至晚上9点半之间。专家证人,你认为长达4个多小时的作案时间,和最多1个小时的作案时间,能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吗?”

“我没法对无凭无据的事情进行推断并下结论。”

“那么。第二方面,关于现场发现的犬齿类动物尸体。那些尸体是什么状态,死亡时间跟遇难者一致吗?”

“动物尸体出现一定的腐烂现象,预计死亡时间超过2天。”

“也出现尸僵状态吗?”

“并没有太明显的尸僵。该状态可以在完全形成后最短2天后逐渐消失。”

“我已经懵了,专家证人。你的意思是,已经死了两三天的四具动物尸体,是造成当晚工人死亡的元凶?”

“这不是普通的动物尸体,我们把它们称为不明致命生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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