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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 一只山鸡就能收买我吗?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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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毛婆子有三个儿子,叫李青勇,李青桥,李青保。李小珍她爹李青勇是长子,长得人高马大,五大三粗,从小是被祖母和爹娘宠溺着长大的,人懒脾气大,爱喝酒,一喝醉就喜欢打老婆。

他前头那个老婆,给他生了一儿一女,不到三十岁就被他折磨死了。

李小珍她娘柳氏,原本是大户人家家的丫头,因为犯错被卖到这个山村,嫁给死了老婆的李青勇当填房,进门不到一年生下李小珍。

李青勇娶了柳氏之后,见她细皮嫩肉的,身上还有股普通村姑身上没有的气质,很是稀罕。他不嫌弃她脸上的疤痕,对她挺上心的,连平日的坏习气都改了不少。

谁知,这柳氏虽然毁了容,心气却高,对他这山里汉总是不冷不热,爱理不理。

李青勇耐着性子,哄了两年,最终忍不住了,喝醉之后发了狂,指着柳氏一阵大骂,还一脚踹在她肚子上。结果,柳氏当场流产,此后再也不能生了。

听说,那柳氏自流产之后,还曾经想去投河。是村里的老人家劝她,让她看在小珍年纪幼小的份上,多忍耐些,放下架子,哄着李青勇一点,好歹把亲生女儿拉扯大再说。

柳氏抱着小小的李小珍大哭一场,之后竟真的改

了性子,从此低眉顺目的服侍李青勇,就算挨了打,也一声不吭。

毛婆子一家,丫头素来是不值钱的。更何况,因长子曾低声下气的哄过柳氏,流产之后又不能再生了,毛婆子心里对柳氏更是不满,对她所生的女儿就很是看不上。

所以,李小珍幼时在家里的地位,其实是最低的。衣裳全是姐姐穿旧了改的,好吃的好玩的不用想,有时连饭都吃不饱。

除此之外,家里不管比她大的,还是比她小的孩子,都喜欢欺负她这个地位最低的。她就算受了委屈,除了找她娘哭之外,都不敢往外说。

直到李小珍长到七八岁,露出了小美人胚子的潜质,毛婆子惊喜之余,才一改嫌弃的态度,将她捧到了手心里。

从小吃足苦头,善于察言观色的李小珍,很快就把毛婆子哄得服服贴贴,有毛婆子撑腰的她,底气十足,将那些欺负过她的兄弟姐妹们,挨个收拾了几遍。

明秀津津有味的听着毛婆子家的八卦,直到要开始做午饭了,才将大头打发走。

午餐,除了做鱼汤豆腐之外,她又做了土豆烧五花肉、肉沫茄子和几道蔬菜。

晚餐,做的主食是猪肉炸酱面,每人的面条上搁一只煎蛋,外加几样凉拌小菜。

看在那两条鱼的份上,她没再往菜里放过多的辣椒。

毫无疑问,今天的饭食又被吃得精光,为她增加了不少好感。

其中,有六点好感来自顾长林。

吃过晚饭,明秀照例在院子里溜达消食。走到后院的篱笆边上时,她照例往隔壁草屋看了两眼。

“吱呀”一声,顾三郎竟然推门而出,拎着篮子朝她走了过来。

看他的神色,虽然还是面无表情,但明显比今天早上的脸色要好看多了。

嘴巴……也没有发肿了。

似乎察觉到明秀在注意他的嘴唇,顾三郎脚步一顿,很快又若无其事的走了过来,将篮子交到明秀手中,淡淡说道:“煎蛋要溏心的。”

“啥?”明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居然敢挑剔她的煎蛋?

你以为你下馆子点菜呢?

就算送了两条鱼,也没你这么嚣张的!

明秀正待发怒,顾三郎又云轻风轻的加了句:“一只山鸡,我过两天就上山。”

明秀……?

你以为,一只山鸡就能收买我吗?

我才不是……

好吧,先让我想想。

天宝山里的山鸡,那可是真正的野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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