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小说 > 重生之锦上青箩 > 第五十二章 苦日子

第五十二章 苦日子(1/2)

目录

“当然学过,难不成本老爷的学识是拿来骗人的吗?”

本老爷可是朝庭命官,岂能是沽名钓誉之辈。

“既然是学过画的,那我问您,我刚刚跟您说过了,我们小姐的屋子里,连张纸片都没有,拿什么学画,拿什么画花样子,这两样东西跟我们家小姐,根本就挨不着,这先生还用撵吗,您如果面对着这样的学生,傻坐在凳子上,连个纸笔书本都没有,我想,您也会立马转身走人的吧。”

看到郑大老爷依旧是一脸的不相信,墨柠觉得自己的耐心都要磨没了。

“大老爷,就算您不相信我说的,您好好回想一下,我们家小姐带回到京里的行李中,您可曾见过笔墨纸砚,就连带回来的那些小绣品,还是在去年二小姐快过生日的时候,我们向夫人讨来的呢,在那之前,我们屋子里,连根针都没有,您就算没见过别人家的闺房,您总见过大小姐、二小姐的房间吧,她们的房间里,这些东西应该都不缺的,可您去我们小姐的屋子看过吗,除了一张床,一张桌,再无其它。”

墨柠说起这事儿,郑大老爷蓦然想起,去年青艳过生辰之前,青箩确实在夫人邱氏的房里,求过布料,好像是要给青艳做荷包,荷包能用多少布,怎么还用求的?自己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。

“你是说,你们三小姐的屋子里,连个箱呀、榻呀的都没有?”

那日子得过成什么样?郑大老爷是连想都想不出的。

“也不能说没有,该有的都有呢。”

就算郑大老爷再如何装聋作哑,也能听得出这话里的讽刺,何况那小丫头的表情那么明显。

“一个装衣裳的旧箱子,还没有我们的好呢,在刚回京时,老夫人的慈溪堂里,您不是已经见过了?”

大老爷,这是想要装到什么时候

啊?那箱子明明您已经见过了,竟然还能装成一无所知的模样,墨柠真是连鄙视都欠奉了,其实她还真是夕冤枉郑大老爷了,他是压根没注意到,这些在他看来,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儿,他哪能看进眼睛里。

墨柠的话,郑大老爷是真心理解不了,他觉得扭曲了自己的人生观念。

“没有你们的好,那你们为什么不给她用你们的?”

这话问的太有水平了,墨柠都要跟着大老爷的话笑了。

“用我们的?大老爷,您别开玩笑了,小姐留得住嘛,就连穿在身上的衣裳,小姐的都没有我们的新,如果稍微新了一点,那就立刻会被以各种名义收走,换回来的就会是更破旧的,您想没想过,会有谁家的小姐,住在府衙里,却穿得一身比丫头还要破旧的衣裳?是谁给了她们胆子,让她们给小姐穿那样的衣裳?”

墨柠突然就想豁出去了,想要把什么都说出来,那种委屈,实在不应该是一位知府家的小姐应该承受的,但自己可怜的三小姐呀,就这么生生地受了九年,还不敢吭一声,就这么委曲求全地,小姐也没捞着好,还是被人就那么给关起来了,如果没了自己和墨菊陪着,三小姐大概连话都不会说了,九年哪,那么长的时间,够一个小女孩长成少女了,而小姐她,根本就见不到外人。

“我们小姐有榻,是别的丫头院子里要扔了不用的,墨菊去求了过来,小姐屋子里怎么也得放个榻呀,毕竟小姐还那么小,她才七岁呢,如果她害怕了怎么办,起夜了怎么办,我们得陪着她,可不能成宿地坐在屋子里陪呀,搁谁长年那样也受不住了,榻上的被褥,也是我们跟别的院子里商量来的,都是人家不用了,我们回来拆拆洗洗,再求了别人的针线,老爷,

这日子,这日子……”

这日子要怎么过?

“真的连被褥也没有?”

还要用丫头不要的东西?这可是郑大老爷想都不敢想的,就算是穷人家里,除了乞丐,也不会有人拣别人的东西用吧。

“大老爷也不敢相信吧,不敢相信的还在后面呢,您可见过我们小姐冬天里穿的小袄?”

这个郑大老爷可是见过的,去年在堰州的时候,去汪副使家里,就给青箩新做了小袄,因为青艳在汪府出了事情,所以叫了青箩过去问过话,就见着了那年袄子,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,没什么不对劲呀。

“以前我是没见过,但青箩去汪副使家赴宴穿的小袄,我是见了的。”

“您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吗?”

郑大老爷被墨柠这么一问,又回想了一下,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,墨柠就又撇了下嘴角。

“那件衣服的面料,并不是好的绸布,但因为上面浓重的花色,掩盖了面料本身的材质,使得看到的人,不会察觉出绸布的低档次,但这样的绸布如果洗过一次,就会抽成丝了,根本没法再用了,还有,那件小袄,是奴婢们拆了另一件小袄,把里面的棉花拿出来,再重新絮到这件小袄里的,您能想像得出吗?两件小袄的棉花,才将将够一件小袄用的,又怕到时候被弄脏了,没有换了,就把那件除了棉花的袄子,重新绣了花,做成个袄面,留着万一小袄脏了,套在外面就成了另一件新袄子。”

看到郑大老爷听得张大了嘴巴,墨柠又给了他一记重的,让郑大老爷以为自己听到的是戏文里的故事。

“这还是好的呢,您最好去看看小姐以前的小袄,有一些小袄里面,絮的根本就不是棉花,而是一种花的飘絮,那个东西根本就不保暖,看着絮得厚厚的,穿在身

上却冻人得很。”

郑大老爷话音都有点颤了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